本人自愿报名参加由福建网龙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依法授权的赛事执行机构组织的《英魂之刃》赛事(以下简称“本赛事”),并向主办方作出如下声明、保证与授权:
一、参赛文件及约束力
本人已经获得并有合理时间阅读本《参赛声明》《参赛协议》《选手行为规范》、专项赛事规则及主办方通过官方渠道发布的其他赛事文件。本人确认,提交报名、参与认证、签到、进入比赛房间或实际参赛中的任一行为,均视为本人接受届时有效的赛事文件并愿意受其约束。
专项赛事规则与通用规则(即【《参赛声明》、《参赛协议》、《选手行为规范》】)不一致的,以专项赛事规则为准;就比赛组织、技术标准、赛制及判罚事项,主办方在合理范围内发布的最新通知和裁判指令优先适用。
二、资格保证
本人保证报名时已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报名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参赛身份、游戏账号、战队关系和所在区域均符合赛事要求。本人不存在冒名、代打、重复报名、借用账号、伪造材料、规避资格限制或其他不当取得资格的情形。
主办方有权在报名后及赛事期间持续复核资格。本人未能在指定期限内提交材料、完成核验或配合调查的,主办方有权暂停审核、拒绝参赛、取消资格或奖励。
三、健康与风险承担
本人保证已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审慎评估参赛风险,不存在本人已知且足以影响安全参赛的疾病、损伤或其他状况。本人将在比赛前保持合理休息,不在醉酒、严重疲劳或其他明显不适状态下参赛;比赛期间出现不适时立即停止并报告赛事组织机构。
因本人隐瞒健康状况、违反安全指引、拒绝停止比赛或其他可归责于本人的原因导致本人或第三方遭受损害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赛事安排与服从义务
本人同意主办方基于赛事公平、公共安全、监管要求、商业安排、场馆条件、技术故障、报名规模或其他合理办赛需要,对赛程、赛制、版本、地图、名单、直播、场地及赛事流程作出调整。本人将遵守裁判及工作人员的合理指令,不以赛程调整、等待、设备调试或一般性流程变化为由拒绝参赛或主张额外补偿。
五、反作弊检测与个人信息
本人同意主办方为资格审核、反作弊、身份核验、赛事组织、直播制作、奖励发放、争议处理和安全保障,依法处理必要的个人信息,并接受进行录屏、比赛环境视频核验、系统环境检测及设备标识采集。
本人理解,上述检测是参赛资格和公平竞赛的必要条件。本人拒绝、关闭、绕过、干扰检测,或未按要求提供必要信息的,主办方有权拒绝本人参加相关赛段、暂停比赛、取消成绩或资格。主办方不得超出已告知的必要范围处理与赛事无关的信息。
六、赛事素材授权
本人不可撤销授权主办方及其关联公司、赛事合作方、赞助商、制作机构和传播平台,在全球范围内、于法律允许的最长期间,无偿使用本人及本人战队在本赛事中形成或提交的姓名、昵称、战队名称和标识、肖像、声音、采访、照片、音视频、比赛画面、操作画面、赛后数据及其他赛事素材,用于赛事组织、直播、转播、报道、宣传、推广、招商、赞助权益履行、赛事存档及《英魂之刃》品牌和产品推广。
主办方有权对赛事素材进行剪辑、翻译、配音、改编、汇编、信息网络传播和再许可,无须另行取得本人同意或支付费用。主办方不得以歪曲、丑化方式损害本人人格尊严。本人既有的商标或作品权利不因本授权当然转移,但本人保证已取得战队标识及本人提交素材的必要授权,不会导致主办方使用时侵害第三方权利。
人工智能及数字化二次创作授权。本人同意并授权主办方及其关联公司、赛事合作方、赞助商、制作机构和技术服务商,在本赛事、《英魂之刃》品牌及相关产品、赛事的组织、直播、宣传、推广、招商、赞助权益履行和商业传播范围内,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深度合成、计算机图形、虚拟拍摄、数字人、风格迁移、图像或视频生成、语音合成及其他数字化技术,对本人已经授权的肖像、声音、姓名或昵称、比赛画面及其他赛事素材进行处理、剪辑、转换、合成、改编和二次创作,并制作包含本人形象或声音特征的图片、音频、视频、虚拟形象、数字人、宣传物料及其他衍生成果。
主办方有权在前述授权目的和范围内展示、复制、发行、传播、修改、汇编、商业使用及授权第三方使用上述衍生成果,无须另行取得本人同意或另行支付费用。由主办方或其委托方独立制作的人工智能生成内容、项目文件、提示词、模型配置、剪辑工程及其他制作成果,其依法可以享有的知识产权和商业权益归主办方或主办方指定主体所有。
主办方不得利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歪曲、丑化本人形象,不得制作违法、色情、暴力、侮辱、诽谤或严重损害本人人格尊严的内容,不得以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虚构本人作出从未作出的政治表态、违法行为、商业承诺或与本赛事及《英魂之刃》无关的产品代言。依法需要标识人工智能生成或合成内容的,主办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添加标识。
本人工智能及数字化二次创作授权期限为本人确认本声明之日起十年。授权期限内已经制作或公开发布的赛事节目、宣传物料、档案及衍生成果,主办方可以继续为存档、历史展示、权利维护及维持既有传播内容完整性的目的保留和使用。本人既有的商标或作品权利不因本授权当然转移,但本人保证已取得战队标识及本人提交素材的必要授权,不会导致主办方使用时侵害第三方权利。
七、保密及品牌保护
本人不得擅自披露未公开的赛程、比赛结果、技术检测方法、裁判材料、赛事制作信息、商务信息及其他明确标注或依其性质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捏造事实、贬损或实施对赛事、游戏、主办方及合作方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本人依法投诉举报、配合监管司法机关或基于真实事实合理维权的除外。
八、奖励与费用
本人理解,奖励的取得以持续符合参赛资格、完成比赛、无未决重大违规及按期提交真实有效的领奖资料为前提。主办方可依法代扣代缴税款,并可在违规调查期间暂缓发放奖励;违规成立的,可依规则扣减、取消或追回相关奖励。
九、责任与追偿
因本人违反赛事文件、侵犯第三方权利或违法行为导致主办方、赛事合作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索赔、处罚或合理维权费用的,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主办方有权从本人尚未发放的奖金、补贴或其他应付款项中直接抵扣,不足部分,本人在收到主办方通知后3日内一次性支付。
十、确认
本人确认,主办方已对资格限制、风险承担、检测要求、赛事素材授权、保密、处罚、奖励扣减、规则变更及争议解决等重大条款作出显著提示。本人已充分理解并自愿接受。